机床零件热处理方案

2012-07-19

机床零件所选用的材料,必须保证其足够的刚性和强度,同时应有较好的切削加工性。其热处理方案选择的一帮原则如下。


1.强度要求不高的工件,多采用碳素结构钢制造,一般都应该进行正火处理(包括碳素铸钢件)。


2. 为了获得较好的切削加工性和低的表面粗糙度,工具钢应进行球化退火,低合金结构钢应进行正火出栗。淬硬性好的钢材,正火候还应进行高温回火。


3.对于强度要求较高及综合力学性能较好的钢件,应采用调质处理。


4.为了减少变形,对于淬火及表面淬火的钢件,可采用调质处理作为预先热处理;感应淬火的齿轮也可以在粗机械加工后采用感应正火。


5. 对于整体要求高强度和要求较高耐磨性的零件,可整体加热淬火并回火至适宜的硬度。


6. 对于弹簧钢制零件(除冷拔弹簧钢丝件除外),均应进行整体淬火回火至42-48HRC。


7.不适合局部淬硬的小零件如短轴、销子螺母及长度小于100mm的螺钉等,需要整体淬硬。


8. 对于要求表面淬硬的套、蜗杆、齿轮、结合子等零件,由于要求采用表面淬火淬硬的表面较多,应改为整体淬硬。


9. 对于多空、薄壁、形状复杂的零件,采用表面加热不易均匀、质量难以保证,应采用整体淬火回火。


10.对于诸如内六方、内四方螺钉头部、各种扳手头部、锻锤等靠近端部有强度、硬度要求的工件,或如上所述不宜采用表面淬火时,可采用盐浴加热局部淬火和回火。


11. 对于仅表面要求较高耐磨性和强度、形状不复杂的零件,如轴、套的外圆表面、机床导轨及滑枕表面、直径>50mm的内孔表面等,应采用表面淬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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